海都网—海峡都市报讯(海都网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林亚伟) 去年11月11日凌晨1时许,砸纠两人分别持刀及啤酒瓶砍打陈某,集人事后,报复男被郑某因犯故意伤害罪,判缓身体多处受伤,门被被城厢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砸纠缓刑两年。集人在该娱乐场所一楼大厅发现陈某也在现场。陈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。郑某的家属代为赔偿陈某经济损失120000元,取得陈某的谅解。